2017年3月20日 星期一

賣樓及一手條例

香港人最關心的,除左股市就係樓市。近半年的政府賣地新聞之中,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都是與中資有關,一個是由海航帶頭令地價破萬的啟德地皮s (注: 4幅),另一個是由內房龍光地產+合景泰富聯手催生的鴨脷洲地王 (地價過兩萬! )。

郁下都過千萬既樓,同我呢種小市民係“大纜都扯唔埋”。不過基於湊熱鬧心理同埋可以搵話題吹水,都想了解多少少。

先由法例講起,新聞經常提到的 “一手條例” 是什麼?

"一手條例" 是《香港法例》第621章的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》,在2013年5月底實施,對銷售程序作出規管。當中包括:
  1. 提高資訊透明度:價單、銷售安排、樓書、成交紀錄冊等...統統都可以在樓盤專頁上查閱。
  2. 打擊不良銷售手法:要求列明單位實際呎數、樓書字型及大小,列明失實陳述、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罰則等。
以下簡單介紹幾個重要文件:
  • 價單:列明每個單位幾大(如送幾多呎窗台等),售價幾多,折扣點計。法例要求每一張價單需要包括多少個單位 (此要求日後另有文章討論)。
  • 銷售安排:指明邊日、幾點、邊度、邊D單位放售。此外,安排須包括 “購買物業的先後次序” 的方法,比如抽籤。(日後另有文章談論銷售安排)
  • 樓書:有各種平面圖、單位間隔、牆身幾厚等等...
一手條例出現後,賣樓透明度高左,規範左。雖然現時社會有聲音話一手條例係”無牙老虎“,但比起以前已經進步好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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